华邦建设

主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16部委重点推动钢煤炭水泥等落后产能退出

16部委重点推动钢煤炭水泥等落后产能退出

2017-03-14 10:24 中国煤炭网 系统管理员

工信部、发改委、环保部等十六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决定以钢铁、煤炭、水泥等为重点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指导意见决定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优胜劣汰,并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有关部门确定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的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让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在具体落实中,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同时,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记者获悉,各地将对相关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超过大气排污标准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责令停业、关闭。
  华邦建设(www.hb2003.com)分享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