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建设

主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2017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发布

《2017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发布

2017-05-12 13:57 中国钢铁新闻网 系统管理员

CMN提要:
 
 

2017年钢铁去产能工作有哪七大目标?5000万吨的钢铁去产能任务完成了多少?2017年产能退出重点是什么?今后去产能任务怎么实施?《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编辑整理出目前已经公布的去产能政策文件以及报道,供大家参考:

 

 
NO.1
 

 

2017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

 

1
目标要求

 

按照“十三五”统筹规划、前三年集中攻坚任务大头落地的要求,综合考虑供需平衡等因素,科学确定和实施去产能任务,细化措施方案,落实奖补资金,妥善安置职工,资产债务处置、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优化布局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 2017年6月30日前,“地条钢”产能依法彻底退出;

(二) 加强钢铁行业有效供给,避免价格大起大落;

(三) 2017年退出粗钢产能5000万吨左右;

(四) 企业兼并重组迈出新步伐,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 严格履行职工安置程序,多方开辟职工安置途径,努力做到职工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

(六)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置企业债务,明确资产处置政策;

(七) 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2
2017年产能退出重点

 

(一)坚决依法彻底取缔“地条钢”违法违规产能。

各地区、有关中央企业须于2017年6月底前,依法彻底拆除生产“地条钢”用的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施;对已拆除“地条钢”生产装备设施的企业,要在各地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退出的“地条钢”产能不能作为2017年各地区去产能任务,不能享受中央专项奖补资金政策支持,涉及职工由各地统筹做好安置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要组织验收、加强监管,切实做好按要求彻底拆除,严禁“以停代关”、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2017年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将以各地区、有关中央企业上报的“地条钢”企业清单、处置措施、处置时间作为依据,逐一进行考核。若有举报或媒体反映并经核实,存在清单范围之外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作为负面典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相关企业的责任。

有关方面要严格执行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对生产销售“地条钢”企业,立即依法撤销许可资质。对列入行业准入或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若存在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立即从符合公告企业名单中予以撤销。

(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对于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有关规定的落后产能,要立即依法关停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全面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生铁用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

(三)加快退出长期停工停产的“僵尸企业”。

对于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以及没有自我发展能力且难以正常退出的企业,要纳入2017年去产能范围,加快实施整体退出、关停出清。

(四)依法依规退出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

将不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作为执法重点。严格执行环保、质量、能耗、水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钢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达标检查力度。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环境保护法要求且情节严重的钢铁产能,对钢材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且6个月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钢铁产能,对能耗达不到《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13)等强制性标准且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钢铁产能,对未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安全条件达不到标准且6个月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钢铁产能,依法关停退出。

 

3
对列入去产能名单的钢铁产能实施有序关停

 

各有关地区、各有关企业要科学把握去产能节奏,按照目标责任书做好钢铁去产能工作,列入2017去产能任务的钢铁产能,原则上应先行停产,倒排拆除(封存)进度,依法予以拆除。对不能立即停产的产能,经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企业签订承诺书,承诺到期予以关停不得复产,并向社会公示。对列入去产能名单的钢铁产能生产状态持续开展卫星遥感检测,及时掌握关停进度。

 

 

4
加快行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

 

各地区要着眼促进钢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将去产能与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促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升钢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2017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全文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NO.2
 

今年以来全国共退出钢铁产能3170万吨

 

 

5月1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去产能工作进展和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督查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共退出钢铁产能3170万吨、煤炭产能6897万吨,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63.4%和46%。但督查也发现供求关系阶段性变化导致去产能动力减弱,一些地方淘汰落后产能进度滞后,职工安置、债务处置、兼并重组难度较大等问题。会议就今后去产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扎实有效化解和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及不符合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的企业,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严肃问责。各地要限时将前期排查中发现的“地条钢”产能彻底取缔、拆除设备,严防死灰复燃。

2、要把做好转岗职工分流安置放在突出位置。支持钢城煤城打造“双创”平台,加快培育新动能,强化就业困难职工托底帮扶。要及时拨付和用好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地方和企业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加强债务处置指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3、要强化督查督办,各地要及时公布去产能相关信息,健全举报制度,防止淘汰落后产能弄虚作假,同时坚决控制劣质煤进口。

 

 
NO.3
 

链接: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淘汰“地条钢”落后产能加快推动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7〕427号)

 

 

 

 

 
NO.4
 

链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2号)

 

 

 
NO.5
 

链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

 

 

 

 
NO.6
 

链接: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衡运行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176)

 

华邦建设(www.hb2003.com)分享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